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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检验报告单(木托盘检验作业指导书)

熏蒸证明,植检证或非木制证明 合同发票注册证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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